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分揀供件機器人原型系統研發答疑澄清(一)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分揀供件機器人原型系統研發(招標項目編號:GN2025-07-7727,以下簡稱“本項目”)招標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資格條件第一條:“(一)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業或有總公司法人授權的分公司;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調整為:“(一)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具備為本項目提供貨物與服務的相應能力,并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其余內容保持不變,特此通知。
此次答疑澄清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與招標文件有不同之處,按本次答疑澄清內容執行。
招標人: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4日